(新加坡2日訊)“醋男因愛生恨誤殺前空姐案”,庭上進一步爆出死者多次強調自己打算“一腳踏多船”,與被告不算情侶,甚至自稱是“蕩婦”!
28歲被告梁淳正涉嫌在2015年11月26日晚上8時07分左右,在文禮通道第268B座組屋一個11樓單位外,誤殺23歲前空姐蘇媛琳,他在去年10月17日認罪。
《新明日報》報導,高庭今早針對被告案發時的精神狀況展開紐頓聆訊,案發後3次訪問他的精神科專家證人蘇峇士庫達醫生出庭供證。
案情揭露,被告2014年4月在金沙賭場當客服執行員時認識死者,兩人同年9月開始交往,但女方當時要求搞地下情,同時表態要跟其他男人交往,被告原本答應,但過後終究無法接受死者一腳踏多船。
醫生接受盤問時揭露,被告與死者案發前多次爭吵,死者多次向被告聲明她要的是“非專一”(non-exclusive)的關係,甚至自稱是“蕩婦”(slut)。
兩人的通訊對話中,死者也曾告訴被告:“我需要我的自由,如果你想要控制我,那我想我們不適合。你要離開還是繼續,你選。”
隔月,被告指死者向他撒謊時,死者則說:“我提醒你,我們只是在約會。如果你要跟別人約會或上床,請便。我們不是情侶,請你搞清楚。”
醫生供證時揭露,死者在2015年3月轉換部門後,就有同事向被告通風報信,指死者跟其他男人約會。
有同事甚至告訴被告,目睹死者曾跟一個男人在廁所內共處超過一小時,並稱死者跟被告交往期間,至少跟3個男人上過床。
醫生也提到,死者同年6月曾告訴被告,希望他把她當做好朋友、好同事就好,並承認只是依賴他的陪伴和撫慰,還為此認錯。
被告患嫉妒妄想症?
辯方稱被告患嫉妒妄想症,但控方專家證人指被告不算妄想,死者也不曾否認出軌。
醫生指出,嫉妒妄想症指的是沒有足夠合理依據,但卻堅信另一半不忠,但以被告的情況而言,他舉出眾多例子,並非毫無依據。
醫生也提到,就在案發那個月初,被告向死者提到在她床上發現血跡,還問她血跡是不是假的,她也不諱言:“那晚發生的事都已發生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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